针对本市近期强降雨引发的居住小区房屋漏雨诉求集中情况,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了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流程,逐步提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维资金快速使用。
《通知》明确了先施工抢险、再公示、再拨付资金的程序,具体包括:当居住小区内发生房屋漏雨情况,并且已经超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维修范围时,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将情况向属地居(村)民委员会报告。由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召集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及相关业主等共同到现场对漏雨情况做实地查看,明确维修改造方式和范围,并召开现场会议确认。
各方确认后,由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委托实施工程单位对房屋漏雨涉及部位做维修改造,维修改造竣工验收通过后,还应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建设价格情况做结算审核,并将相关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做公示,让广大业主充分知晓。
接下来由业委会(物管会)或物业服务人向各区住建委(房管局)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该环节须提交应急维修资金申请表、维修改造方案及公示情况、维修工程建设价格结算审核书、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各区及时进行审核或备案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实施工程单位银行账户中,完成整个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